2018年度城关区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征集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26 浏览次数:

  区直各有关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核心作用,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聚集人才来我区创新创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现面向全区征集2018年度创新创业人才项目。旨在通过科技计划的实施,充分提升科技创新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能力。
  一、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原则
  城关区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坚持“人才引领、突出重点、鼓励创新、支持创业”的原则,重点扶持辖区各类高层次人才、团队创新创业项目,鼓励各类人才、团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二、申报形式及时间
  项目组织申报基本流程为: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项目单位推荐、管理部门审核受理、初审、专家评审等基本程序。项目申报和初审工作在城关区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61.178.65.12/)上运行,进入后选择“科技公关类-其他类”进行申报。
  2018年度创新创业人才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
  三、申报条件
  (一)在城关区注册且税务关系在国家税务总局兰州市城关区税务局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城关区内的中央、省、市相关部门和事业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有健全的科研、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二)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项目,已申报2018年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再申报此类项目,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单位专职人员,且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项目任务。
  (三)项目申请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工作基础和条件、自筹资金落实,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
  (四)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申请单位具有完成项目的良好信誉度。
  (五)重点扶持满足以下条件的创新创业人才项目:
  1、人才条件。
  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是指已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甘肃省领军人才”、“兰州市领军人才”、“兰州市急需紧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等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企业创新创业人才,是指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等企业的创新创业人才。
  各级政府或相关部门认定的其他类型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创新创业人才,一般应当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不受条件限制)
  2、团队条件。
  所从事领域符合城关区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和行业重点需求;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具有承担国家、省市区重大科研课题、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经历。
  3、项目条件。
  项目应当具有在科学、技术方面的创新性与可行性,预期或者已经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科学价值。
  项目符合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能够引领和带动我区主导和优势产业的发展,对我区产业结构优化、技术水平提升有重大影响和带动作用。
  项目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成长性。
  (六)以下项目不属于申报范围:
  1、项目主要负责人或主要参加人员同期主持或参加的区级科技计划项目的;
  2、曾经承担区级科技计划项目,逾期没有验收或未提交项目跟踪管理年度报告的;
  3、在不同科技计划或不同申报渠道间重复申报、多头申报的项目;
  4、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有权属纠纷的项目;
  四、申报材料
  1、用户注册
  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可进行网上注册和申报。中央直属单位、省级单位、市级单位由各单位科技处统一注册
  中央
  2、申报材料
  当项目状态显示“已受理”即可打印《城关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四份、A3双面打印骑缝装订、不得另加任何形式的封面),并附项目附件(复印件、一式四份)。
  项目附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项目组成人员工作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专利受理通知书或授权证书、获奖证书、技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合作合同等)、合作协议、查新报告、企业专业资质证书、特殊产品生产许可证、临床批文、环保证明、产品检验检测报告、论文、用户使用报告等。
  项目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请携带相关资质证件的原件以备审核。
  项目受理地点:城关区科技局920室(城关区武都路480号)
  项目受理电话:0931-8436728
  项目申报联系人:金彦利、傅轩
  2018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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